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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拍卖的无形资产

来源:互联网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03-29

拍卖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一些的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的行为。下面华律网小编解决了网友们提出的经济纠纷法律咨询问题,希望能帮助到你,以下是民事法律咨询中的法律常识内容,希望能解决你们的疑问,如有其它疑问,可登陆华律网进行法律在线qq咨询

不是所有的无形资产都适合拍卖的,适合拍卖的无形资产包括哪些范围,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适宜拍卖的无形资产:

1文字类作品的首次出版,发行权。

2影视作品的制作权,发行权,作品DVD,VCD的制作,复制权,发行权。

3音乐吸取和舞蹈作品的首演权,包括歌曲的首唱权,歌剧,舞蹈等作品的首演权等。

4文字作品的影视制片权。

5计算机软件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6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发明专利的所有权和独占实施权。

7商标专用权的转让或者独家实施许可。

8冠名权。

9商业秘密中的专有技术在能够很好做到保密的前提下,也属于较为容易通过拍卖方式进行流通的无形资产。

附:无形资产评估的业务范围

1 、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秘诀、商标专有权等;

2 、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车船牌照等;

3 、专家网、销售渠道、客户名单、长期合同等;

4 、商誉、驰名商标、奖牌、荣誉证书 , 企业家自身价值等;

5 、项目投融资领域的评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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