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所召开新执业律师座谈会
- 律所风采
- 我所组织开展庆三八主题活动
- 我所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律师大会
- 诚嘉党建丨走访慰问显真情 不忘初心见担当——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七一”走访慰问活动
- 分所动态丨预防养老诈骗 提高村民防骗意识--青海诚嘉(湟中)律师事务所开展防范养老诈骗普法宣传活动
- 诚嘉抗疫丨同心抗疫显责任 凝心聚力显担当——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纪实
- 诚嘉党建丨学习有成效、防控有贡献——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支部建设
- 诚嘉党建丨聚焦党代会奋斗新征程——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集体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
- 诚嘉抗疫丨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诚嘉抗疫丨疫情期间不造谣不传谣
- 诚嘉抗疫丨莫让疫情“伤害”到您的诚信——浅谈疫情期间的信用联合惩戒
代人买卖房,合同有无效?
来源:互联网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03-292008年4月,李某通过中介购房,并与徐某签订定金合同,交了10000元定金,后以徐某非产权人受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并返还定金。
答:律师:徐某以自己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不违反《合同法》第403条“关于"隐名代理”之规定,无论徐某对相对人披露被代理人的具体情况在实施该代理行为前后,均不影响其委托代理关系成立。即若受托人徐某因委托人原因对第三人张某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张某可直接选定委托人主张其相应的合同权利。为此,本案李某认为徐某故意隐瞒争议房屋权属状况,且在未披露其与房屋产权人就该套房屋存在代理关系情况下即以自己作为出卖方与张某订约,该行为已对李某构成欺诈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案涉合同应认定有效。李某要求撤销合同并返还所付定金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不应支持。
精神病人的卖房效力?
夫亡,其妻李某患精神分裂症。夫兄赵某持李某身份证件,以抵债为由,将李某名下公房以7万元低价售予张某。李某能否要回房子?
答:律师:赵某未取得李某法定代理人书面授权,亦无充分证据证明其受李某法定代理人口头授权,故应认定赵某无权代理李某处分案涉房屋。即便张某与李某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赵某亦无权以李某名义将房屋处分给张某用以抵债,故合同无效。张某明知房屋产权人系李某,仅凭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张某有充分理由相信赵某取得处分该房代理权,况张某实际并未支付合理对价,故不能认定张某善意。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故张某应将案涉房屋归还李某。